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6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15,992,949.5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5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1,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 限 6 年。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人民币 9,232,600.00 元后已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各项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547,443.15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 1,288,219,956.85 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到 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验资报告》(XYZH/2018XAA40453)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4 日,符合置换条件的自筹资金投入金额共计 215,992,949.56 元,具体如下表: 1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自有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中航光电新技术 1,024,300,000 610,000,000 212,615,036.27 212,615,036.27 产业基地项目 光电技术产业基 832,730,000 340,000,000 3,377,913.29 3,377,913.29 地项目(二期) 合计 1,857,030,000 950,000,000 215,992,949.56 215,992,949.56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8XAA40457)。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5,992,949.56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215,992,949.56 元。 2、独立董事意见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15,992,949.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经核查后认为: 3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已就此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