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7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前次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0 号《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61,847,988 股 , 发 行 价 13.42 元 / 股 , 共 募 集 资 金
829,999,998.9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2,667,633.24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807,332,365.72 元,中瑞岳华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089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建设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额
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 85,000.00 51,000.00 48,733.24
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 27,930.00 8,000.00 8,000.00
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 16,600.00 14,000.00 1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10,000.00
合计 83,000.00 80,7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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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涧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
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11.30 余额
前次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2013.03.29 余额
定期 活期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涧西支行 41001512110059000159 48,842.00 0 1.10 1.10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西苑支行 413062200018170350336 8,000.00 0 2.72 2.72
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 77330188000082074 14,000.00 0 436.73 436.73
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南昌路支行 257220422670 10,000.00 0 0.06 0.06
合计 —— 80,842.00 0 440.61 440.61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募集资
金专户节余资金 440.61 万元(包含项目尾款 421.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截至 2018 年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调整后投资 11 月 30 日累 年 11 月 30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日募集资金
总额 计投入募集 日投资进 状态日期 状态
账户余额
资金金额 度(%)
(含利息)
光电技术产业基
48,733.24 48,733.24 100.00% 1.10 2014 年 03 月 31 日 完成
地项目
新能源及电动车
线缆总成产业化 8,000.00 8,000.00 100.00% 2.7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
项目
飞机集成安装架
14,000.00 11,334.40 80.96% 436.7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
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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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 0.06 —— ——
合计 80,733.24 78,067.64 —— 440.61 —— ——
四、前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依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
金,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前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说明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 440.61 万元
(包含项目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项目尾款满足支付条件时,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使用该部分节
余募集资金(包含项目尾款)。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
后,公司将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
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承诺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项目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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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项目
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
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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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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