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1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1 年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会议类型
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1 2 9 0 0
公司 2021 年共计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4 2
本人对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维护了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了解情况,核查资料,对公司以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
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
置预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7 月 9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30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中航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21 年 10 月 11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发表的上述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履行职责情况
1、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 3 次实地
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需经董事会决
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完
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媒体、网络有关
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
案》。
2021 年 3 月 8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
案》。
2021 年 3 月 28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合规法治工作要点的议案》、《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9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总会计
师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
定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7 日,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领导班子 2019 年度年薪差额的
议案》。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
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工
资总额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密切专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
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鲍卉芳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