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王秀芬)2022-03-3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在 2021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1 年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会议类型 缺席次数
数 数 参加次数 数
董事会 11 3 8 0 0
公司 2021 年共计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4 4
本人对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了解情况,核查资料,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中航工业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7 月 9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30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
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21 年 10 月 11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发表的上述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履行职责情况
1、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 4 次实地考察、沟通、
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
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并对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调整年报审计费用的议案》、《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8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制
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 年度公司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2020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
结和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9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聘任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上半年
风控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风控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
总结和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
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人参加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8 日,本人参加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8 日,本人参加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合规法
治工作要点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9 日,本人参加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审核公司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本人参加了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融资管理办
法>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密切专注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秀芬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