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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2-04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一)以现

场及视频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刘阳、何毅敏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事

翟国富以视频方式参会,其余董事均现场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

露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在郭泽义、李森、刘阳、韩丰、王波 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下,共有 4 名董事有权参与表决。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与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在郭泽义、李森、刘阳、韩丰、王波 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下,共有 4 名董事有权参与表决。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关

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在郭泽义、李森、刘阳、韩丰、王波 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下,共有 4 名董事有权参与表决。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航光电(南昌)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关

于成立中航光电(南昌)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在郭泽义、李森、刘阳、韩丰、王波 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下,共有 4 名董事有权参与表决。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
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审计署、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航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明细见附件,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

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与监督工作管

理规定》的议案”。为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稳健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

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

督工作管理规定》,原《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同

时废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 第 一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
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健全经
作, 健全经济运行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司 济运行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司经营风险防范能
经营风险防范能力,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 力,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
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资委关于深
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
                                                                                                      修订
指引》,结合《中国航 空工业集团公司内部 律 法 规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公 司 章
审计工作规定》(航空规【2009】35 号)、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暂行规定》(航电系统规【2011】39 号),
依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
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 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 行检查监督,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
                                                                                                      修订
评价活动。                                          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 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
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股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审 计 部 是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第 五 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
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 独立于公 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其负责并定
司财务部门 ,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 期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
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与风控委员会负责,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工                     修订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同时,审计部接受中航 作,在其在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
工业集团公司审计部的业务指导,结合公司 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
实际情况,完成相关任务。                            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按照《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合理配
规范运作指引》,结合《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适当人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规定 ,审计部根 的内部审计人员,且专职审计人员不得少于 3 人。                 修订
据工作需要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 涉及总(副总)审计师任免的,按照集团公司相
业务能力、适当人数的审计人员,且专职审 关规定,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计人员不得少于 3 人。涉及总(副总)审计 ......
师的任免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由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 第 八 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
教育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从业 育制度。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
                                                                                                     修订
资格证书,后续教育应达到每人每年脱产专 支 持 和 保 障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通 过 多 种 途 径 开 展 继
业学习六十学时以上。                           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 第 九 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
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 审计部门须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
                                                                                                     修订
大问题等;                                     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与风
(四)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 控委员会;
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机构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六)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
                                               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七)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
                                               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编制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 (一)编制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
工作计划;                                     计划;
(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内部审计 (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内部审计规章
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公司 制度和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公司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
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
                                                                                                     修订
(三)建立和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指导
指 导 和 监 督 子 公 司 按 规 定 建 立 内 部 审 计 机 和监督子公司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
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其工作情况
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进行检查和考评;
(四)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 (四)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 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
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行检查和评估;
(五)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 (五)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
会计资料、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 资料、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
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 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
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财务 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
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 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息等;                                            (六)对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重大
(六)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 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
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 以 及 年 度 业 务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内部审 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 目,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内部
舞弊行为;                                        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七)组织实施公司审计业务,办理审计委 (七)对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
员 会 交 办 的 任 务 和 上 级 部 门 下 达 的 审 计 事 情况进行审计;
项。                                              (八)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
(八)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
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 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九)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至少每季度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
                                                  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十一)组织实施公司审计业务,办理公司党委、
                                                  董事会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单位审计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具有下列权限:
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
括:                                              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
(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的会议;
(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
(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修订
(七)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四)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
(一)参加公司有关经营管理会议,参与公 料;
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并督促落实;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
(二)可以随时调阅、查询公司及控股子公 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司的与财务收支有 关的资料,盘点被审单位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
(部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采取必要 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
审计手段,查阅和审核有关信息资料;根据 临时制止决定;
审计工作需要,要求被审单位报送有关资料;(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公司(部 会 计 账 簿 、 会 计 报 表 以 及 与 经 济 活 动 有 关 的 资
门)或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四)要求被审单位(部门)有关责任人在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
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 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
(五)对被审计单位(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和 人 员 ,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或 者 提 出 追 究 责 任 的 建
或根据审计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对审计意见 议;
采纳、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
(六)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 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提出
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经批准,可 表彰建议。
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
员责任的建议;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危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审
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
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
请其他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八)对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的单位(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进行考核和通报;
(九)责令被审计单位(部门)限期调整账
务;追缴被审计单位(部门)或个人违法违
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十)根据工作需要,审计部可以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党委、
                                                董事会定期汇报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内部审
                                                                                                       新增
                                                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
                                                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第 十 三 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
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 结 束 后 向 审 计 与 风 控 委 员 会 提 交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 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            修订
报告。                                          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大额资金往来、关联交
       审计部应当将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 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审计
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审计事项作为年度工
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支持审计 第 十 九 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和子公司应当配合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 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阻碍内部审计                     修订
挠和妨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门工作。

——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发现重大违纪违法
                                               线索,应及时向公司党委、董事会报告。                   新增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 第 二 十 三 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
                                                                                                      修订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真 实 性 和 合 规 性 发 表 意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见。……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 第 二 十 四 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
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 计与风控委员会。
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
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
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 资金往来情况。
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
                                                                                                      修订
第三十条     审计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 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
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当重点 制 有 效 性 出 具 书 面 的 评 估 意 见 , 并 向 董 事 会 报
关注以下内容:                                 告。董事会或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
……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
                                               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
                                               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
                                               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 第 二 十 七 条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当向审计
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 制定整 与 风 控 委 员 会 至 少 报 告 一 次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情 况
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 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 第 二 十 八 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
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 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
作计划。                                         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
第二十三条     审计部每季度应当与审计委员 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应
会召开一次会议, 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 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
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 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与
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 风控委员会报告。
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
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
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
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
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
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
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三条      审 计 工 作 应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程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应当依照内
序:                                             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审计相关制度执行。
(一)成立审计小组……
(二)确立审计目标,编制审计方案……
(三)签发审计通知书……
(四)确定审计方式……
(五)实施审计……                                                                                修订
(六)审计评价……
(七)提交审计报告……
(八)做出审计决定……
(九)审计决定复议……
(十)后续审计问题跟踪与后续审计……
(十一)审计终结……

——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
                                                 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
                                                 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内部审计部       新增
                                                 门。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
                                                 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加强与纪检、巡
                                               察、合规、风控、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
                                               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
                                               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
                                               制。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
                                               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
                                               题线索,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
                                               检、法务部门处理。

——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
                                               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             新增
                                               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十八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审计 第 四 十 条       公司应建立审计工作考评和奖惩办
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                           法。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
                                               著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修订




第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 第四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制度和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 公司党委、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
人,根据情节轻重,审计部提出处罚意见,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报公司批准后执行:(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
                                                                                                      修订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 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查的;(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四) (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人员和检举人员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四十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 第 四 十 二 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有
度和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情节轻重,审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请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公司批准后执行:                               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二)弄虚作假、(一)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
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 本 制 度 规 定 实 施 审 计 导 致 应 当 发 现 的 问 题 未 被
严重失实的;(四)未能保守公司秘密的。           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一条     对失职、渎职的审计人员,应 (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
追究其责任。                           告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
                                       情形。




——                                   第四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
                                       击、报复、陷害的,公司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新增
                                       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机构名称变更,本次修订将原制度中“审计委员会”统一完善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