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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2-06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的

 《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自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河南投资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 期 间 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大宗交易减持,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1%, 具 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中航光电           股票代码                 00217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826                        0.52
      (大宗交易)
          A股
                                        993                        0.62
(尚未到期的转融通出借)
         合    计                      1,819                       1.1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其他                        
选)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9,930,000 股尚未到
                       期收回,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
                       不发生转移。)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266.5512       9.04      12,554.1716       7.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66.5512       9.04      12,554.1716       7.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 、 本 次 变 动 前 持 有 股份 占 总 股 本 比 例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1,135,521,069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1,589,624,960 股计算。
2、因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回购注销完成限制性股票 74,669 股,公司总股本
由 1,135,521,069 股变更为 1,135,446,4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
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35,446,400 股变更
为 1,589,624,960 股。
3、河南投资集团“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较“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数量
增加系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所
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代码:
                         2021-081 号),说明河南投资集团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的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10,999,4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999995%。(若出借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参 与 转融 通证 券 出借 业务 的进 展 公告 》( 公告 代 码 :
                         2022-029 号),说明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河南投资
                         集团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 1,189,400 股,占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总 数 的 1.1585%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1048%。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代码:
                         2022-041 号),说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河南投资集
                         团累计出借股份情况如下:
                                                                         累 计出借股份数    占 公司总股本
                          股 东名称   实 施方式        出 借时间
                                                                            ( 万股)           比例
                                                   2022 年 1 月 26 日
                                                                                   176.97           0.16%
                                                   -2022 年 3 月 18 日
本 次 变 动 是 否为 履                出借给中国
                         河南投资集                2022 年 3 月 28 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团
                                      证券金融股
                                                   -2022 年 4 月 19 日
                                                                                   128.32           0.11%
                                      份有限公司
向、计划                                           2022 年 6 月 15 日
                                                                                   940.00           0.59%
                                                   -2022 年 6 月 29 日
                                            合计                                 1245.29            0.86%
                              因出借期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出借总数
                         量相应进行调整,但任意 90 天出借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即未超过预计出借计划数量。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尚有 906.8 万股未到期收
                         回。此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上述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尚有
                         580 万股未到期收回。未到期的股份在到期后将归还河南
                         投资集团,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2022 年 9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代码:
                         2022-054 号),说明河南投资集团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9996%(若出借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尚有
                         413 万股未到期收回。未到期的股份在到期后将归还河南
                         投资集团,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以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与披露的情况一致。
本 次 变 动 是 否存 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理 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 文 件 和 本 所业 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 在 不 得 行 使 表 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不适用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不适用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〇 二 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