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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3-16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航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大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

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中航光电(洛

阳)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富士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精密电子

(广东)有限公司、泰兴航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华亿(沈

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2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99.8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战

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投

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基建工程项目、研究与开

发、业务外包、营运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生

产业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筹融资管理、并购管理、担保业务、

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信息传递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采购供应链、业务外包、基建
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

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

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

整体控制目标情形的。
     缺陷                                 定量标准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

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

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缺陷                               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总额的 3%≤错报<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3%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1%
  (3)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并给企

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重要业务完全

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审计委员会及内控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公司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未遵循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应

用会计政策;公司主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资产总额的0.25%。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05%≤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资产总额的0.25%。

   (3)一般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0.05%。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高管人员流

失严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使

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的重大事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
较大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受

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
难。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