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11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5-016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2014 年度报
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新会
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 2015-017《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
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报告
及摘要》。同意将《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开对外信息披露并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2014 年度报告》、2015-018《公司 2014 年度报告
摘要》)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工作报告》,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2014 年度报告》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437,924.2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621,925.75 元,
加 上 母 公 司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5,285,439.14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228,907,364.8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62,192.58 元,扣减已分配股利
22,000,000.0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3,545,172.31 元。
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即每 1 股派发现金 0.15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3,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及公司股东分红
汇报规划(2014 年度-2016 年度)的相关规定。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资产
减值计提准备的议案》。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合计 58,335,842.67
元、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合计 981.713.89 元、存货跌价准备累计 29,170,002.68
元、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减值
不存在减值迹象。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不超过 70 万元,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15-019《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考核并发放公
司 2014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浮动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董事长薪酬标准和董事会通过的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
业绩,同意对董事长许泓、高级管理人员郭孟榕和吴秋农 3 人 2014 年度工作业
绩考核的结果,并同意以此为依据发放上述人员 2014 年度的浮动薪酬。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 12 个月内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 12 个月内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
之日起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2015-020《公司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泓、郭孟榕、石朝珠对此议案回
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与关联方海得与百通合资
公司(待成立)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详见 2015-021《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1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