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同意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津贴标准,该提案、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将公司董事津贴的方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优贤、顾中宪、包起帆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