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03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15-03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4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17 许泓
2 01*****089 郭孟榕
3 01*****018 赵大砥
4 00*****217 劳红为
5 01*****994 许志汉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秋农、林南
咨询电话:021-60572990
传真电话:021-60572990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