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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得控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三)2015-08-2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泓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乙方: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B815 房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06-2209 室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海得控制,股票代码为 002184,公司总股本
为 22,000 万股。为提高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甲方拟通过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2、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核发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成立
并管理的 “前海开源嘉得天晟定增 1 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3、乙方愿意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部分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双方


                                     1
已签订了《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现双方拟在《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基础上对本次认购的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拟成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1、委托人的身份、人数情况及关联关系情况

      前海开源嘉得天晟定增 1 号委托人的身份、人数、与甲方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关联关系情况


  1           陈泳平        440***********0030                 无


      2、委托人的资产状况

      前海开源嘉得天晟定增 1 号的委托人均以其目前及可预见未来的资产状况,
有能力缴纳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并能承担与该等出资对应的风险。

       二、认购资金的来源

      乙方本次用于认股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系由乙方发行前海开源嘉得
天晟定增 1 号向上述委托人依法筹集,全部来源于委托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借
款。

       三、关于认购资金及时筹集交付到位的约定

      乙方保证,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在中国证
监会备案前,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募集交
付到位。

       四、关于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在认购股票锁定期内不退出的约定

      乙方同意并承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各委托人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内,不得

                                     2
部分或全部转让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份额或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五、其他

    5.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生效时生效。

    5.2 本补充协议为《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合同,与《附条件生
效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以《附条件生效股份认
购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3 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八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
持贰份,其余用于履行报批、备案及信息披露等法律手续之用,由甲方保管。




                                  3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许泓


时间:2015 年 8 月 18 日




乙方: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兆华


时间:201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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