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2016-03-2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述职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各次会
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之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
事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出席 3 次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1 次电话会议,
对上述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之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
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公司在 201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年1月22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五届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五届十五次董事会,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之职责,本人积
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对需要发表独立
意见的事项审慎评估,严肃行使职权。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重点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进行检
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实时关注公司重大事
项的最新进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挥所长,并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建设性
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
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及时掌握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情况,持续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baoqf51@163.com
gzhx600607@hotmail.com
yxsun@iipc.zju.edu.cn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项会议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做好自己的工作。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后,本人将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在此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
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包起帆、顾中宪、孙优贤
201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