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6-03-22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6-02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 2007 年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和系统
集成业务(包括公司自主研发产品)。随着业务战略转型的深入、公司自主产品
的相继上市和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除工业电气分销业务外,公司系统集成业
务的内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现已形成工业自动化及通讯集成、工业自动化及通
讯产品和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三大业务构成。其中,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近
几年呈高速增长态势,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大功率电力电子产
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88.63%、115.03%、99.30%。同时,大功率电力
电子产品业务因其行业特性、客户结构、回款周期等方面较工业自动化及通讯集
成和工业自动化及通讯产品业务有较大差异。经过几年的实践,按照原系统集成
业务的口径对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进行坏账计提方式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
为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
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
析,公司在综合考虑大功率电力电子行业特点、客户结构、客户回款的安全性、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回款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结
合目前同行业企业执行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系统集成业务中的大
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
务,系统集成业务中的工业自动化及通讯集成和工业自动化及通讯产品的会计估
计未发生变化。
3、变更前后的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变更前:
组合 1 实际账龄组合 组合 2 逾期账龄组合
工业自动化及
大功率电力
通讯集成和工 应收账款计 应收账款计 应收账款计
电子产品业 逾期账龄分析法
业自动化及通 提比例(%) 提比例(%) 提比例(%)
务
讯产品
账龄 账龄 逾期账龄
1 年以内(含 1 4.5 1 年以内(含 4.5 未逾期 0
年) 1 年)
1—2 年 35 1—2 年 35 逾期 1-30 天 0
2—3 年 50 2—3 年 50 逾期 30-90 天 3
逾期 90-180 25
3 年以上 100 3 年以上 100
天
- - - - 逾期 180-360 50
天
- - - - 逾期 360 天以 100
上
变更后:
组合 1 实际账龄组合 组合 2 逾期账龄组合
工业自动化及通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计 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 逾期账龄 应收账款计
讯集成和工业自 计提比例
提比例(%) 务 分析法 提比例(%)
动化及通讯产品 (%)
账龄
4.5
1 年以内(含 1 年)
1—2 年 15
保持不变 保持不变
2—3 年 30
3-4 年 50
4 年以上 1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
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中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经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1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变更前估计增加约为450-65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
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2016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