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16-05-19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6-033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海得控制”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成立和管理的上海证券聚赢
定增 1 号、上海证券聚赢定增 2 号、上海证券聚赢定增 3 号,前海开源成立和管
理的前海开源嘉得天晟定增 1 号和自然人吴涛,各认购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获
配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即 2016 年 5 月 20 日)
起 36 个月。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保荐
机构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
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