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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得控制: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1-1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海得
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100 万元与上
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融和海得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有助于
加快公司分布式新能源业务的市场布局及发展,提升公司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及
服务领域的行业竞争力。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宜。




                                         独立董事:章苏阳、谭建荣、薛爽
                                                2017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