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31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7-02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
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1 号楼 4 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 年度-2019 年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议案 5 至议案 1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同时,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6.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7.00 √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 年度-2019 年度)
11.00 √
的议案》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7 年 4 月
19 日 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16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夏庆立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4 投票简称:海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弃权□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弃权□
3、审议《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 反对□ 弃权□
4、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弃权□
5、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 反对□ 弃权□
6、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7、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8、审议《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9、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10、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11、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 年度-2019 年度)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
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
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