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海得 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孙公司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注销孙公司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整合内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运营 效率;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注销孙公司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苏阳、谭建荣、薛爽 2018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