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海得
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章苏阳、习俊通、巢序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