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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得控制:关于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0-04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初确定新能
源发电 EPC 业务采取审慎的业务策略,在完成现有在手项目后,不再开发新项
目,确保不增加新的风险敞口。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和在手进行的项目主要包
括广西睿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 40 兆瓦农业光伏
大棚项目)、华容晶尧电力有限公司(北景港上横洲 20 兆瓦、和平 20 兆瓦分布
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广西浩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武鸣区宁武
镇 50 兆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和重庆市南川区得榕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
市南川区香树岭 48.3MW 风力发电项目)等。
    为 解 决重 庆 市 南川 区 得 榕吉 瑞 新 能 源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南 川区 香 树 岭
48.3MW 风力发电项目)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
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力”)的子公司重庆海得榕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榕”)拟为重庆市南川区得榕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得榕吉瑞”)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由海得榕以持有得榕吉瑞 100%股权为
得榕吉瑞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签署的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主合同项下
融资人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该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得榕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25 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9 号 23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智能、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业务经营(依法须经审批
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审
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化
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子产品(不
含电子出版物)、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地面接收设备及发射设备)的技术开发、
设计、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
       关联关系:海得榕形式上持有得榕吉瑞新能源 100%股权,得榕吉瑞实际由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控制,海得榕不参与得榕吉瑞的日常经营管理,得榕吉
瑞的收益与风险由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与得榕吉瑞不存在关联关
系。
       2、财务状况
       重庆市南川区得榕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0               7,393,105.00
         负债总额                                      0               2,482,230.10
           净资产                                      0               4,910,874.90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89,125.10
           净利润                                      0                -89,125.10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
得榕吉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主债权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规模:不超过 26,000 万元
    2、合同其他内容:相关融资协议尚未签订,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被担
保方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本次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合同本金、利息、手续费(若有)等
款项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
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2、担保期间:有效期自签署的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主合同项下融资
人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形式:股权质押
    4、担保合同其他内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
内容将由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以全部资产作为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反担
保范围包括融资合同及附属协议项下的融资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
用,以及担保人代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本次担保系为新能源电站项目发展和经营的需要,南京电力下属子公司为新
能源电站项目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本次对外担保,由得榕吉瑞以其全部资产向海得榕提供反担保。本次对
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3、风险提示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对于 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
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该项目如无法在 2020 年底前并网运行,存在无法
享受上网电价补贴的风险,对被担保人的未来收益和资产质量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2)风力发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因其他因素,
存在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迟延的风险。
    (3)风力发电行业存在的其他政策风险和行业风险。
    (4)被担保人得榕吉瑞目前资产规模较小,需依赖未来资产增长,存在反
担保能力不足风险。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额度为人民币 51,850 万元
(不含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285.31 万元,占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02%,无逾期担保,且不存在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八、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电力的子公司海得榕为新能源电站项目公司得榕吉瑞
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该新能源电站项目在实施建设中的融资需求。本次
对外担保由得榕吉瑞以其全部资产向海得榕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
    九、监事会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南京电力下属公司海得榕为新能源电站项目公司得榕吉瑞融资提供
担保,有效期自签署的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主合同项下融资人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