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
职业操守。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海斯科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
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
事项提交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力、习俊通、巢序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