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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06-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接受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
派许航律师、蔡澄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新
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2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
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
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2022年6月27日,本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
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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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
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
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
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1人,其中现场
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
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3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代表股份162,957,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06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
股 东 代 表 及 委 托 投 票 代 理 人 代 表 股 份 162,452,024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46.1632%,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
505,6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3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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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3、《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62,716,4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0%;反对241,2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000,60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3063%;反对241,21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937%;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31,80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210%;反对240,61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895%;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总数的1.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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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31,80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210%;反对240,61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895%;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总数的1.1895%。
    8、《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62,547,62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410,0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31,80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210%;反对410,01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879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0.0000%。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3,836,21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19%;反对240,61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0%;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31,80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210%;反对240,61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895%;弃权16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总数的1.1895%。
    经验证,本次会议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议案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
案5至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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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
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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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经办律师:
                                                       许   航




负责人:
                李   强                                蔡澄智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