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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得控制: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22-03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与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6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储能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 15,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
准),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
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公司拟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合资公司(待成立)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向合资公司采购储能及配套产品;向合资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合资公司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
拟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并持股 21%,基于谨慎性考虑,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提高市场响应和服务的及时性,
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于有效期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1.3、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1.4、经营范围: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
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5、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    出资方式
                            (万元)
 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    7,650       51%       自有资金      货币
           份有限公司

 2           郭孟榕          3,150       21%       自有资金      货币

 3     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                10%       自有资金      货币
                             1,5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                10%       自有资金      货币
                             1,5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                8%        自有资金      货币
                             1,20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000     100%       自有资金      货币

     (合资公司尚未成立,相关基本信息均应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以工商登
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6、关联关系:合资公司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拟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并持股 21%,基于谨慎性考虑,构成关
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 得
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对合资公司未来业绩抱有信心。本公司作为其控股股
东,对其拥有控制权;合资公司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开展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影响
     现阶段储能市场发展迅猛,公司为把握市场机遇,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探索与行业内的战略合作方开展以市场资源高效配置为基础的发展模式,拟通过
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未来储能业务实施主体,业务规模化发展所需的各类生产要素
准备工作尚需时间完成,为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可能会与合资公司发生较大
金额的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有助于公司拓
展在新能源储能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可以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
交易方信用风险。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
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同日披露的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外,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 3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待成立)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合资公司成立初期可能
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且将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
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储能市场机遇,
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平、
合理,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