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2023-03-2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上海行芝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芝达”)的 75%股权,同时,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行芝达 75%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履
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二、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行芝达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行芝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且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
性;
四、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突出主
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