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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得控制: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概述
    为促进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业务
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借款并为其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 7,650 万元人民币(不
含银行保函)且合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浙江海得智慧
能源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
用费。本事项有效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借款相
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
孟榕先生担任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持股 21%,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1 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1.2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谷水路 300 号 A1 分区西侧
       1.3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1.4 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6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    出资方式
                               (万元)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
 1                               7,650       51%      自有资金      货币
             份有限公司

 2             郭孟榕            3,150       21%      自有资金      货币

         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
 3                               1,500       10%      自有资金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
 4                               1,500       10%      自有资金      货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
 5                               1,200       8%       自有资金      货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000   100%          自有资金             货币

    1.7 关联关系:浙江海得智慧能源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担任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持股 21%,构成关联关
系。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23.10

                  负债总额                                            1,320.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1,320.74

                  净资产                                              2,002.36

                             项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020.46

                  利润总额                                                2.42

                  净利润                                                  2.36



       三、担保协议/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借款对象: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借款金额: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借款及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 7,650 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
且总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借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担保/借款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次为 2023 年度担保及借款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尚未
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与
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
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
借款。
       四、担保及借款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公司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及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保障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正常履约、业务顺利实施的
需要,有利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风险
可控。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
及借款。公司董事会也将积极关注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加
强对其开展业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评估,确保其具有偿债能力,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
       五、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原因和意见
    1、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原因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新设立的公司,初期为其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借款等过渡期措施,有助于其解决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
常进行。
    2、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 得
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未来业绩抱有信心。本公司作为
智慧能源的控股股东,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具有良好的预
期盈利能力,预计上述担保及借款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
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
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
的担保及借款。
       六、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
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且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
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其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
保及借款,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定价等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44,213.03 万元,占 202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4.32%。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额度为人民币
88,98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416.25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
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借款的情形(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借款的除外),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
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
董事认为:
    上述事项为促进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
常经营需要,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有
助于其把握储能市场发展机遇。该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
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
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且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
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
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
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