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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飞集成: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函2019-01-16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函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
    2014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成飞集成汽车模具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
标的方式与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四川成飞集成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汽车工
装及零部件制造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额为 60,650,403 元。目前,项目已建
设完毕,并通过验收。公司委托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竣工
结算资料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拟增加项目价款金额 18,473,654.70 元,
并就此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飞集成已经向本人提
交了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成飞集成
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成飞集成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出具本认可函,不表明本人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上
述交易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 盛毅、李世亮、蒋南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