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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集成: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2019-04-2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拟将旗下
现有锂电池业务资产以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电科技”)为平台进行
重组,重组的主要内容如下:(1)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电洛
阳”)向成飞集成转让所持有的锂电科技 30%的股权,相关方约定成飞集成替代锂电
洛阳取得对锂电科技的控制权;(2)成飞集成将其持有的锂电洛阳 45.00%股权转让
给锂电科技,相关方约定在股权转让完成后解除成飞集成对锂电科技的控制权;3)
成飞集成以所持锂电洛阳剩余 18.98%的股权及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锂电研究院”)35%的股权、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投
资”)以所持有的锂电洛阳 9.38%的股权(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而
来)、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锂电研究院 65%的股权一同向锂电科技
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完成后,金沙投资
取得锂电科技控制权,锂电科技取得锂电洛阳、锂电研究院的控制权,成飞集成不
再将锂电洛阳、锂电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筹划
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交易披露前持续严格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
该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及时签订保密协议,积极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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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聘请了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并立即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编写、整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
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
票。公司已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
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确
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综上,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保密
制度,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特此说明。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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