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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飞集成: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 年 4 月 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 年 4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9:15 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3 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
     7.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8.00        2023 年度投资计划                                         √
     9.00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1.01        石晓卿                                                     √
    11.02        黄绍浒                                                    √
    11.03        蔡晖遒                                                    √
    11.04        程雁                                                      √
    11.05        杜林春                                                    √
    11.06        张琪奕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2.01        陈斌波                                                    √
    12.02        王存斌                                                    √
    12.03        叶勇                                                      √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3.01        李国春                                                    √
    13.02        徐林                                                      √
     说明:
     1、上述议案 1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公告;议案 1、议案 3 至议案 9、议案 11、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2
议审议通过,议案 2 至议案 5、议案 7、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上述议案 9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 11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议案 12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
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议案 13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监事 2 名。议案 11、12、13 表决时,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4、公司独立董事盛毅先生、蒋南先生和褚克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发展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3
公司
    邮编:610031
    联系人:刘林芳、石菁
    电话:(028)87455333 转 6048/(028)87455333 转 6021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3 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
     7.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8.00        2023 年度投资计划                                         √
     9.00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1.01        石晓卿                                                     √
    11.02        黄绍浒                                                    √
    11.03        蔡晖遒                                                    √
    11.04        程雁                                                      √
    11.05        杜林春                                                    √
    11.06        张琪奕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2.01        陈斌波                                                    √
    12.02        王存斌                                                    √
    12.03        叶勇                                                      √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3.01        李国春                                                    √
    13.02        徐林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5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6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3 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
     7.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8.00        2023 年度投资计划                                         √
     9.00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1.01        石晓卿                                                     √
    11.02        黄绍浒                                                    √
    11.03        蔡晖遒                                                    √
    11.04        程雁                                                      √
    11.05        杜林春                                                    √
    11.06        张琪奕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2.01        陈斌波                                                    √
    12.02        王存斌                                                    √
    12.03        叶勇                                                      √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3.01        李国春                                                    √
    13.02        徐林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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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
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投票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如直接打
“√”,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
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4、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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