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参股公司达农保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对参股公司达农保险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先已获得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达农保险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 事项。 (以下空白) 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常青 李晓东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