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诺 普 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1-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诺普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 号),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73,529,41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
价格为 4.7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6.36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311,911.6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 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529,411.00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分配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2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
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
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
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
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
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
保本型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
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4
及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谭永丰                  包桉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