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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 普 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诺普信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龙                    联系电话:0755-239538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桉泰                  联系电话:0755-2395384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本次培训重点讲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重要法
                                            律法规及企业目前阶段较为关注的内
                                            容,并结合市场案例、相关监管动态
                                            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西
                                                        是            不适用
藏林芝好来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
2.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卢
柏强、卢叙安、卢翠冬、卢翠珠、卢丽红、深圳市融信
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        是            不适用
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好来实业有限公司、西藏林芝
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
3.公司关于类金融业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
                                         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023 年 2 月,谭永丰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职,无法继续承担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中
                                         信建投证券重新委派赵龙担任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接替谭永丰的相关工作。
                                         2022 年 11 月,因 2017 年利源精制非公开
                                         项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机构的
                                         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   龙              包桉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