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7-03-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安排人员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国金证券作为鸿博股份持
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
训。实施本次培训工作的人员为李鸿先生,其为鸿博股份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并对公司业务和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为深刻
的了解。
二、本次培训基本内容
保荐机构培训人员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培训计划,收集整理了培训
讲义,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股东、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监高和股东买卖股份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
备制度、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公司重要制度。
三、培训结论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训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积极与
培训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经过本次培训,参与培训
的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及董监高和股东买卖股份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
同时了解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等公司重要制度的内容。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
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李 鸿
年 月 日
苏锡宝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