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7-08-2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
年8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等相
关议案,并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经审查,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罗智波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罗智波先生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