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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0日-2017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9
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9月10日15:00 至2017年0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尤友岳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5,985,22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5.0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5,396,93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4.88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8,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47,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8,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8,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柏涛律师、刘凯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议案 1.0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85,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2.00 《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修订稿)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85,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85,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85,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85,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
       议案 6.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85,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柏涛、刘凯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