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002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鸾、尤友岳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十一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鸿 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鸿博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尤友鸾、尤友岳及其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鸿博股份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5年4月24日至2017年11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系统增持和协议受让获得公司股份超过5%的 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尤玉仙女士,中国国籍,1963 年生,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现任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尤丽娟女士,中国国籍,1969 年生,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现任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尤友岳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生,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现任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尤友鸾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生,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现任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尤雪仙女士,中国国籍,1961 年生,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章棉桃女士,中国国籍,1939 年生,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尤玉仙、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为同一家族成员,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岳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认购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571,428 股;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本次协议转让,优化股权结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一)尤友鸾先生持股情况: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尤友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818.6 万股)的 2.01%。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 34,982,142 股登记完成并上市。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登记完成并上市。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前述变动完成后,尤友鸾先 生所持股份增加至 900.6 万股,持股比例占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7913%。。 1.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鸾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9,006,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791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 本次权益变动后,尤友鸾先生直接持有 41,006,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156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权益变动方式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 均价(元/股) 变动比例 尤友鸾 协议受让 2017-11-15 3200 万股 10.04 6.3650% 3.权益变动情况 股 东 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尤友鸾 9,006,000 1.7913 41,006,000 8.1563% (二)尤友岳先生持股情况: 1.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岳 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5,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818.6 万股的 5.20%);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 3,8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818.6 万股的 1.30%)。本次权益变动后, 6 尤友岳先生直接持有 19,075,42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33,168,142 股的 5.73%,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 本变为 502,752,213 股,尤友岳先生持股数量变为 28,613,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5.69%。 2.权益变动方式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 均价 变动比例 尤友岳 认购新股 2016-9-5 3,571,428 22.40 元/股 0.53% 注: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后,由于总股本变化,上述变动 比例变为 0.49%。 3.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尤友岳 15,504,000 5.20% 19,075,428 5.73 % 注: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 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502,752,213 股, 尤友岳先生持股数量变为 28,613,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9%。 (三)尤丽娟女士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尤丽娟女 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9818.6 万股)的 18.9479%;2015 年 5 月 4 日,尤丽娟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669 万股,减持完成后,尤丽娟女士持股 49,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9818.6 万股)16.7043%。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4,982,142 股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 予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335,168,142 股。尤丽娟女士持股数量 为 49,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86%。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502,752,213 7 股,尤丽娟女士持股数量变为 74,7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86%。 (四)尤玉仙女士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4,982,142 股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 予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502,752,213 股,尤玉仙女士共计 持有公司股份 51,090,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62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545,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5%)。2017 年 11 月 15 日,尤玉仙女士将其持有的 32,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650%),转让给尤友鸾先生。转让完成后, 尤玉仙女士直接持有 19,090,75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72%,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五)、尤雪仙女士持股情况: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尤雪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818.6 万股)的 1.91%。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 34,982,142 股登记完成并上市。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登记完成并上市。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尤雪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 (六)、章棉桃女士持股情况: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章棉桃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9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818.6 万股)的 0.65%。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 34,982,142 股登记完成并上市。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00,000 股登记完成并上市。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章棉桃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90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 8 二、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尤玉仙女士累计质押 5109 万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尤丽娟女士累计质押 4657 万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62.33%,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岳先生累计质押 600 万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0.9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鸾先生累计质押 660 万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73.28%,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章棉桃累计质押 285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98.04%,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鸿博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 告书日前六个月内未买卖鸿博股份。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证券部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岳、尤友鸾 签 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州市 股票简称 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 002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尤友鸾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选) 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尤友鸾先生:持股数量:900.6 万股 持股比例:1.7913%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尤友岳先生:持股数量:1550.4 万股(该笔股份经 2017 年 5 月 17 日,转增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后为 2325.6 万股) 持股比例:5.2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尤友鸾先生:持股数量:4100.6 万股,持股比例:8.1563%,变动比例: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6.365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尤友岳先生:持股数量:2861.31 万股(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16 比例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持股比例 5.69%, 变动比例:0.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11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12 【本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友岳、尤友鸾 签 名: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