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4-1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结合历年工作成效,我们认为:

    (一)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二)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
的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田志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洪波 许萍 胡穗华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