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 13 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 1,153.84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3%,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回购股
份的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
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6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
13:30-17: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 136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陈显章
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8070028
传真:0591-83840666
电子邮箱:hongbo-printing@hongbo.net.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