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关联
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实际担
担保类 担保期 担保合同 担保额度
提供担保方 担保对象 与公司关系 保金额 担保逾
型 限 签署时间 (万元) 期情况
(万元)
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
全资子公司 三年 2017.9.25 5,000 2,000 无
鸿博股份有 公司 连带责
限公司 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 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 三年 5,000 无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22%,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并充分揭示
了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可能因被
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洪波 许萍 胡穗华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