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关于聘任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拟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
于 1981 年,隶属于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底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起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颁发的金融审计资格等,是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服务范围包括:会计审计服务、清产核资服务、工
商登记服务、税务咨询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管理咨询服务等,连续多年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中国百强会计师事务
所,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总部在福建省的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关于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
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可以为公司提
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聘任福
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