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质押、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尤 丽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74,7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95%)、尤友岳先生(持 有本公司股份28,613,142股,占公司总股本5.73%)、尤友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9%)、尤雪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8,5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71%)、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8,69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 7.74%)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尤玉仙女士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押、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解押的基本情况 1、由于提前归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9年4月11 日将其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59%)申请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由于提前归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9年5月15日将 其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1,47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30%)申请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3、由于提前归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9年5月15日将 其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1,47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30%)申请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4、由于提前归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9年5月15日将 其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9,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88%)申请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根据合 同约定, 尤丽娟女 士 于 2019年5月16 日 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 股份 18,678,7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质押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寓泰控股”),用于为与寓泰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质押 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 2、根据合同约定,尤友岳先生于2019年5月1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153,28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质押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用于为与 寓泰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1 年5月15日。 3、根据合同约定,尤友鸾先生于2019年5月1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质押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用于为与 寓泰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1 年5月15日。 4、根据合同约定,尤雪仙女士于2019年5月1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质押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用于为与 寓泰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1 年5月15日。 5、根据合同约定,尤玉仙女士于2019年5月1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390,75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质押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用于为与 寓泰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1 年5月15日。 三、股东持股及质押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押 第一大 质押 股东名 质押开始 质押到 占其所持 股东及 股数 质权人 用途 称 日期 期日 股份比例 一致行 (股) (%) 动人 18,678, 河南寓泰控 质押 尤丽娟 是 2019/5/16 2021/5/15 25 750 股有限公司 担保 18,678, 合 计 25 750 一致行 7,153,2 河南寓泰控 质押 尤友岳 2019/5/16 2021/5/15 25 动人 85 股有限公司 担保 7,153,2 合 计 25 85 一致行 3,484,0 河南寓泰控 质押 尤友鸾 2019/5/16 2021/5/15 25 动人 00 股有限公司 担保 3,484,0 合 计 25 00 一致行 8,550,0 河南寓泰控 质押 尤雪仙 2019/5/16 2021/5/15 100 动人 00 股有限公司 担保 8,550,0 合 计 100 00 一致行 31,390, 河南寓泰控 质押 尤玉仙 2019/5/16 2021/5/15 81.13 动人 750 股有限公司 担保 31,390, 合 计 81.13 7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的解押、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尤丽娟女士持有 本公司股份 74,71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4.95%;累计质押 66,958,75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3.40%。尤友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8,613,142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5.73%;累计质押 15,153,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尤友鸾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份 13,93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9%;累计质押 13,404,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尤雪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8,5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71%;累计质押 8,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 司股份 38,69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74%;累计质押 37,690,7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54%。 四、备查文件: 1.尤丽娟女士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尤友岳先生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尤友鸾先生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4.尤雪仙女士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5.尤玉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申请审批表; 6.尤玉仙女士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