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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
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15:00 至2019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
B座21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尤友岳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62,016,89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4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9,570,54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9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2,446,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2,80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6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8,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2,446,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李金萍律师、赵浩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独立董事董延安:同意股份数 159,942,9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7199%;
1.02 候选人独立董事何菁:同意股份数 159,797,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299%;
1.03 候选人独立董事胡穗华:同意股份数 159,799,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3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独立董事董延安:同意股份数 731,0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0625%;
1.02 候选人独立董事何菁:同意股份数 585,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8628%;
1.03 候选人独立董事胡穗华:同意股份数 587,4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9430%。
表决结果:赞成比例超过 50%,同意选举董延安、何菁、胡穗华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毛伟:同意股份数 160,27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9270%;
2.0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倪辉:同意股份数 159,730,1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886%;
2.03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何志立:同意股份数 159,730,1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886%;
2.0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彬彬:同意股份数 159,730,1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886%;
2.05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翟怡蒙:同意股份数 159,730,1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886%;
2.0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刘广琴:同意股份数 159,825,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47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毛伟:同意股份数 1,066,4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8.0211%;
2.0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倪辉:同意股份数 518,2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4760%;
2.03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何志立:同意股份数 518,2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4760%;
2.0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彬彬:同意股份数 518,2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4760%;
2.05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翟怡蒙:同意股份数 518,2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4760%;
2.0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刘广琴:同意股份数 613,4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8699%。
表决结果:赞成比例超过 50%,同意选举毛伟、倪辉、何志立、王彬彬、翟怡蒙、
刘广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576,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11%;反对
1,440,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8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4,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578%;反对
1,440,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34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 候选人监事郭振峰:同意股份数 159,905,6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969%;
4.02 候选人监事丁艳:同意股份数 159,791,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2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01 候选人监事郭振峰:同意股份数 693,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4.7327%;
4.02 候选人监事丁艳:同意股份数 579,5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6614%。
表决结果:赞成比例超过 50%,同意选举郭振峰、丁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 5.00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640,9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7%;反对
1,37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9,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9465%;反对
1,375,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053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李金萍、赵浩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