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
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履
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一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
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
开,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召开,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第 1 页 共 4 页
    2.《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
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
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
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
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
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管人
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
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 2 页 共 4 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
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出于客观需要,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
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出现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但公司依然存在部分重要缺陷
需要改进,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其他情况
    (1)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13 日、2020 年 1 月 14 日,寓泰控
股安排公司以贸易预付款的形式分别最终向北京众泰源科技有限公司转款 4,000 万元,
向上海恺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款 2,000 万元。
    经公司向寓泰控股函询,核实信息如下:北京众泰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恺懋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寓泰控股实际控制人毛伟先生控制的关联公司。
    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流程。
    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 6,000 万元,
同时,4 月 24 日也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 67.85 万元。
    (2)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 3 页 共 4 页
    2019 年 9 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开封鸿博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
立的资金账户划转款项 8,000 万元,拟用于其参与投资设立开封农投鸿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款。
    2019 年 9 月 19 日,开封鸿博将该笔存款办理存单质押,为上海恒翟商贸有限公司
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 8,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存单质押担保。
    开封鸿博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流程。
    2019 年 12 月 24 日,开封鸿博的该笔存单质押已解除担保。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全体监事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调研、管理层访谈等方式进行现场工
作。调研期间,监事会听取了经营管理团队对公司业务进展、项目建设、市场开发等方
面的介绍,充分了解了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等提出了
改善意见。
    四、2020 年工作展望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
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