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度报告 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度报告 问询函的回复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度报告问询函的 1-8 回复 二、 事务所资质证明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博)转来贵部《关于对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 第 4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对相关问题逐项核查和落实, 现汇报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股权预付款的期末 余额为 2,950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该笔股权预付款核算的具体内容、 账龄、交易对手方的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减值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股权预付款期末余额 2,950 万元的具 体内容、账龄、交易对手方的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股权预付款系由公司与香港弗兰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弗兰德)关于转让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弗兰德科技)30%股权的交易事项形成。 2018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批准,公司与香港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于福州签署了《弗兰德科 第1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公司拟以现金 3.45 亿 元收购弗兰德科技 30%股权。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向香港弗兰德 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20%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计人民币 6,900 万元。 因股权交易进度未达到预期,且公司股份及管理层变动导致收购 事项未能如期开展,公司新管理团队交接后,与弗兰德科技股东就交 易对赌估值对价等正式转让协议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与香港 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弗兰德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 止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终止交易各方于 2018 年 9 月 6 日签署的《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 架协议书》。香港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返还定金 3,450 万元、500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权预付款余额 2,950 万元,账龄 1-2 年。 2、公司与香港弗兰德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股权预付款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如下: 1、2018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香港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弗兰德”)于福州签署了《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 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3.45 亿元 收购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兰德科技”)30% 股权。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 公司应当向香港弗兰德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 20%作为本次交易的定 金,计人民币 6,900 万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第2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2、因本次股权交易进度未达到预期,且公司股份及管理层变动 导致收购事项未能如期开展,经公司与弗兰德科技实际控制人协商后, 香港弗兰德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向公司返还已支付定金的 50%,计 3,450 万元。公司新管理团队交接后,与弗兰德科技股东就交易对赌 估值对价等正式转让协议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经慎重考虑, 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详情请查 阅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10)。 3、终止协议签订后,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到股权转让定 金退款 500 万元整。公司多次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弗兰德科技实际控 制人陆心和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详情请 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 4、截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股权转让款定金余款 2,950 万元已 全部收回,终止协议签署各方所约定事宜已履行完毕。详情请查阅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 (三)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减值风 险; 因预付款项性质系预付股权款,故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3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截止年报披露日,该预付股权款余款 2,950 万元已收回,该股权 预付款不存在减值风险。 (四)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1、我们检查了与该股权交易事项相关的合同及公司披露的相关 信息; 2、我们检查了香港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情况; 3、我们检查了公司支付股权交易定金 6,900 万元的付款审批及 银行单据;检查了 2019 年度收回股权定金 3,950 万元的银行单据; 同时对期末余额 2,950 万元进行了函证; 4、我们对香港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向公司 高管进行了访谈; 5、我们检查了期后股权交易定金回款的相关银行单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该股权预付款是基于公司相关股权收购事 宜审议决议执行的结果,决议对手非关联方,公司已经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不存在减值 风险。 问题二、请说明你公司权益工具投资 2.45 亿元的核算内容、相 关权益工具的取得时间、成本、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划分为第二层 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逐项说明你 公司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确认依据。请年审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第4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一)公司权益工具投资 2.45 亿元的核算内容、相关权益工具 的取得时间、成本、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划分为第二层次、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权益工具投资 2.45 亿元构成如下: 期末公允 项目名称 价值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计量层次 成本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层次 42,815,265.00 42,815,265.00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层次 65,000,000.00 65,000,000.00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 第 3 层次 20,000,000.00 20,0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层次 6,000,000.00 6,000,000.00 成本小计 —— 133,815,265.00 133,815,265.00 公允价值变动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层次 24,891,756.45 6,389,383.06 31,281,139.51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层次 53,536,311.75 20,822,448.49 74,358,760.24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 第 3 层次 2,230,526.90 4,287,412.29 6,517,939.19 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层次 公允价值变动小计 —— 80,658,595.10 31,499,243.84 112,157,838.94 账面价值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层次 67,707,021.45 6,389,383.06 74,096,404.51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层次 118,536,311.75 20,822,448.49 139,358,760.24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 第 3 层次 22,230,526.90 4,287,412.29 26,517,939.19 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层次 6,000,000.00 6,000,000.00 账面价值合计 —— 214,473,860.10 31,499,243.84 245,973,103.94 2、相关权益工具的取得时间、成本、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划 分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估值,系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 四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值项目估值报告》(中锋咨报字(2020)第 90006 号)确定的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第5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根据评估结果,四项交易性 金融资产 2019 年度公允价值增值 31,499,243.84 元。其中: (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成本 42,815,265.00 元,持股比例 0.30%,取得时间为 2009 年及 2011 年。成都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估值,参考相同股权最近交易价格或类 似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确认公允价值,故划分为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0.30%股权账面价值为 42,815,265.00 元,估值为 74,096,404.51 元,增值额为 31,281,139.51 元,其中 2019 年度增值 6,389,383.06 元。 (2)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成本 65,000,000.00 元, 持股比例 1.42%,取得时间为 2015 年及 2016 年。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估值,参考同类别资产交易案例比较法确认公允 价值,故划分为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2%股权账面价值为 65,000,000.00 元,估值为 139,358,760.24 元, 增值额为 74,358,760.24 元,其中 2019 年度增值 20,822,448.49 元。 (3)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成 本 20,000,000.00 元,持股比例 1.28%,取得时间为 2016 年及 2017 年。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股权属 于有限合伙份额,估值采用成本法,根据该基金与估值基准日归属于 合伙人的净资产确认,故划分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价。估值人员获 取了该股权基金 2019 年财务报表,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已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估值人员根据合伙协议测算 普通合伙份额及有限合伙份额分配额,确认有限合伙份额于估值基准 日的公允价值。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第6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估值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的估值为 2,071,713,998.99 元,故鸿博股份 1.28%股权市场价值的估值为 26,517,939.19 元,增值额为 6,517,939.19 元,其中 2019 年度增值 4,287,412.29 元。 (4)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成本 6,000,000.00 元,持股比例 10.71%,取得时间为 2011 年。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较为单一和集中,按照投资成本 6,000,000.00 元进行估算较为稳妥。故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估值采用成 本法,划分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10.71% 股权账面价值为 6,000,000.00 元,估值为 6,000,000.00 元,增值额 为 0 元。 (二)公司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确认依据; 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估值报告确认的 2019 年度公允价值增值 6,389,383.06 元; 2、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估值报告确认的 2019 年度 公允价值增值 20,822,448.49 元; 3、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据估值 报告确认的 2019 年度公允价值增值 4,287,412.29 元; 4、理财产品依据协议预估收益率计算的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118,657.73 元。 (三)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1、我们了解并评价管理层用于识别、计量和管理金融工具估值 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第7页 大华核字[2020]006454 号 2、我们评价了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及 专业胜任能力; 3、我们复核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的估值方法及所依赖的假设 的适当性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4、对于分类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我们对估值选用的 同类别资产交易案例或同类别上市公司股价进行评价,并对估值过程 中用到的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对估值结果进行重算; 5、对于分类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我们独立获取相关 资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净值,并与公司使用的估值价格进行比较; 6、我们根据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结果,检查和评价了金融工具的 列报和披露是否准确和恰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45 亿元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划分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项目合理,公司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正确。 专此回复,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