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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其他合法资金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
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0.22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9 年 8 月 22 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87)。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披露
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19-097)。

    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现
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
    2、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 日、2019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1 月 3 日、2020 年 2 月 4
日、2020 年 2 月 14 日、2020 年 3 月 4 日、2020 年 4 月 3 日、2020 年 5 月 8 日、
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2 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3、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155,55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 8.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518,032.85 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的相关规定,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约能力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公司披露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5,155,550 股,
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
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
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为 5,155,550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 498,344,263 股的 1.0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的股本结构测算,本次股份回购可能带来的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锁定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预计股本结
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403         0.02%    5,155,550     5,266,953    1.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8,232,860      99.98%   -5,155,550   493,077,310   98.94%

    三、总股本         498,344,263       100%                 498,344,263    100%

    2、假设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
份,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155,550 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403         0.02%                   111,403     0.0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8,232,860      99.98%   -5,155,550   493,077,310   99.98%

    三、总股本         498,344,263       100%    -5,155,550   493,188,713    100%

    七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12 月 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3,340,976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335,244 股)。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