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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拟变更董事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6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管理结构,提升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质量和公司规范治理能力,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河
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2020年8月3日召开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暨提名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娟女士、张红女士、马万良先生、
陶瑞宇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非独立董事倪辉先生、何志立先生、翟怡蒙先生、刘广琴女
士自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
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调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娟,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鸿
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李娟女士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一家族成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
    李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李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李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李娟女士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离任至今未满三年,因李娟女士曾长期在公司任职,
对公司经营、业务等方面较为熟悉,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公司拟提名李娟女士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娟女士离任至今,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张红,女,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专业,中级
会计师。曾任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四川红
海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关系。
    张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张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张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马万良,男,1978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2000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国家部委;2016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诺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经理;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珠海云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若铂智
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监事。
    马万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
    马万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马万良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马万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陶瑞宇,男,196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陶瑞宇先生为中国印刷行业专家库成员、“中印协”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印后制作员)标准审核组组长、全国新闻
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防伪行业协会防伪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师
范大学智慧学习研究院地平线项目专家委员、中国票据印刷技术分会副理事长、副秘
书长、中国防伪行业协会理事、江苏省印刷行业协会理事,曾任外贸无锡印刷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无锡双龙信息纸
有限公司总经理。
    陶瑞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
    陶瑞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陶瑞宇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陶瑞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