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00222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 296 号自贸大厦 A 栋 205 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一致行动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 296 号自贸大厦 A 栋 805 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9 日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鸿 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拥有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 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鸿博股 份 14.30%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辉熠贸易持有鸿博股份 8.03%的股份,辉熠贸易及其 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合计持有鸿博股份 22.33%的股份。辉熠贸易及其一致行动 人寓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鸿博股份董事长毛伟,将成为鸿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构成管理层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管理层收购第五十一条规定,“上市公 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本办法第五章规定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以下 简称管理层收购)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 1/2。公 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 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 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情 形,或者最近 3 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收购本公司。” 本次交易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 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实施。目前,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 10 五、信息披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 13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与决定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5 二、未来 12 个月对鸿博股份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5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权的变动情况...........................................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23 四、其他................................................................................................................. 2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8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2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28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9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29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 29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29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3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30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30 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0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1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1 二、同业竞争.......................................................................................................... 33 三、关联交易.......................................................................................................... 33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5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5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交易........................................... 35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安排........ 35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35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6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6 第九节 财务资料 ........................................................................................................... 3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37 二、一致行动人 ...................................................................................................... 4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47 一、备查文件.......................................................................................................... 47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8 一致行动人声明 ............................................................................................................. 49 财务顾问声明................................................................................................................. 50 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辉熠贸易 指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鸿博股份 指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 指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 指 8.03%的股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出让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 296 号自贸大厦 A 栋 205 室 法定代表人 毛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96MA40QCL29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30 日 建筑材料、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环 经营范围 保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及零售。 经营期限 长期 股权结构 毛伟持股 100% 通讯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邮政编码 475000 联系电话 0371-22235657 (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 296 号自贸大厦 A 栋 805 室 法定代表人 毛伟 注册资本 7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8,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96MA40QMPG62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31 日 经营范围 控股公司服务 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经营期限 长期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94.23%,河南禄捷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 股权结构 伙)持股 5.77% 通讯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邮政编码 475000 联系电话 0371-222356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毛伟 刘广琴 何志立 50% 50% 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10% 100% 90%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禄捷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94.23% 5.77%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注: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为何志立、刘广琴,分别持有河南寓泰 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50%、50%股权。根据毛伟与何志立、刘广琴签订的《股权代持 协议》,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股东为毛伟,持股比例为 100%。 寓泰控股为辉熠贸易控股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毛伟的控制,因此,寓泰 控股为辉熠贸易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辉熠贸易控股子公司寓泰控股直接持有鸿博股份 71,263,785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30%。本次权益变动后,辉熠贸易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 4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0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鸿博股份 111,263,7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33%),成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辉熠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鸿博股份 董事长毛伟,将成为鸿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构成管理层收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毛伟先生, 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毛伟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毛伟 身份证号 41020419820912**** 国籍 中国 是 否取得 其他国 家或 地 否 区居留权 长期居住地 河南开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 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辉熠贸易及寓泰控股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辉熠贸易持 股 94.23%, 河南禄捷电 河南寓泰控 1 78,000.00 子科技中心 控股公司服务。 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 伙)持股 5.77% 开封寓泰餐 寓泰控股持 餐饮管理;小笼包子系列产品开发;预包装食品、肉 2 饮管理服务 2,600.00 股 100% 制品、散装食品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卷烟的零售。 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中药材种植;农业项目开发;信 广州寓泰健 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寓泰控股持 3 康产业有限 1,000.00 的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医院管理;健康科学 股 70% 公司 项目研究、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技术推广 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健康科学 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研究成果转让;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技术推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核 心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毛伟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安全防范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维修;安全 防护系统集成、数据集成、应用集成、其他集成实施 河南寓泰兴 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数据集成和采集;计算 毛伟通过何 业智能安防 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 3,000.00 志立、刘广 集团有限公 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 琴持股 100% 司【注】 料的批发、零售;大数据项目的开发、应用及技术信 息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停车场管理; 居民电信业务代办服务;移动手机费用代收代缴服务。 开封市新伟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及安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毛伟持股 2 电子科技股 6,065.40 设备、通讯终端设备的销售,电子设备租赁,安防产 46.39% 份有限公司 品租赁;房地产策划、房地产经纪。 开封市铭阳 毛伟持股 3 置业有限公 2,0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50% 司 毛伟持股 90%,河南寓 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销售、 河南禄捷电 泰兴业智能 安装、及维修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4 子科技中心 4,500.00 安防集团有 终端设备的销售,电子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租 (有限合伙) 限公司持股 赁,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 10% 开封市新伟 郑州同峰地 房地产策划;代理房地产销售;提供房地产转让、交 电子科技股 5 产顾问有限 1,100.00 易、租赁等居间介绍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房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地产抵押、产权过户等有关手续。 持股 100% 开封景顺商 河南寓泰兴 6 1,000.00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百货、机电设备的销售。 贸有限公司 业智能安防 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60% 河南寓泰兴 开封宗吾商 业智能安防 7 1,000.00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百货、机电设备的销售。 贸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60% 河南寓泰兴 开封市新创 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珠宝首饰、工艺美 业智能安防 8 电子科技有 1,000.00 术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五金产品的销售;计算 集团有限公 限公司 机软件开发。 司持股 60% 开封市新伟 开封市新伟 电子科技股 9 远卓咨询管 100.00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份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尚长岭持股 70%,李浩生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 北京众泰源 持股 30%。 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10 科技有限公 2,000.00 毛伟对公司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司 具有重大影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 响 张恒持股 从事(网络、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50%,白云杰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上海恺懋网 持股 50%。 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 11 络科技有限 2,600.00 毛伟对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人才咨询,展览展示服务, 公司 具有重大影 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电 响 子产品的销售。 注: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为何志立、刘广琴,分别持有河南寓泰 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50%、50%股权。根据毛伟与何志立、刘广琴签订的《股权代持 协议》,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股东为毛伟,持股比例为 1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辉熠贸易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工程机械设备、 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环保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及 零售。 1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辉熠贸易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 283,369.24 44,301.15 10,031.38 总负债 124,124.12 39,851.90 5,510.07 股东权益 159,245.13 4,449.26 4,521.31 营业收入 38,441.98 - - 净利润 3,000.85 -72.05 16.31 资产负债率 43.80% 89.96% 54.93% 净资产收益率 1.88% -1.62% 0.3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河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豫兴华审字[2020]第 134 号”《审计报告》。 (二)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寓泰控股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主要业务为控股公司服务。 寓泰控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 283,367.21 45,300.75 10,030.95 总负债 51,606.37 5,356.40 14.57 股东权益 231,760.84 39,944.36 10,016.37 营业收入 38,441.98 - - 净利润 3,021.46 -72.01 16.37 资产负债率 18.21% 11.82% 0.15% 净资产收益率 1.30% -0.18% 0.16% 注:上述 2017 年-2018 年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大信审字[2019]第 16-00059 号”《审计报告》,2019 年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审计并出具“大信豫审字[2020]第 00390 号”《审计报告》。 五、信息披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辉熠贸易及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成立时间均未满五年。自成 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1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长期 是否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家居留权 执行董事、 毛伟 中国 河南开封 41020419820912**** 否 总经理 海靓 监事 中国 河南开封 41020319881115****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如下: 长期 是否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家居留权 执行董事、 毛伟 中国 河南开封 41020419820912**** 否 总经理 潘萍 监事 中国 河南开封 41020319750924**** 否 李韶俊 财务总监 中国 河南开封 41020219801012****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 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 号),福建证监局对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毛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上述被出具警示函和通报批评原因及整改如下: ①2019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13 日、2020 年 1 月 14 日, 1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寓泰控股安排上市公司以贸易预付款的形式分别最终向北京众泰源科技有限公 司转款 4,000 万元,向上海恺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款 2,000 万元。资金占用方 已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前向上市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 6,000 万元,并支 付了资金占用费用 67.85 万元。 ②2019 年 9 月,上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开封鸿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开封鸿博”)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划转款 项 8,000 万元,拟用于其参与投资设立开封农投鸿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2019 年 9 月 19 日,开封鸿博将该笔存款办理存单质押,为上海恒翟商 贸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 8,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进行 存单质押担保。2019 年 12 月 24 日,开封鸿博的该笔存单质押已解除担保,未 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上述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全面自查并整改完成,《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同时,公司也制定和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 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防止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关 联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 同时,寓泰控股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长毛伟就上述行 为公告了《股东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致歉函》,致歉如 下:“寓泰控股的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本人代表寓泰控股真诚地向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本人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今后, 本人将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避免违规 担保、资金占用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 上述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属于一般诚信监管措施,辉熠贸易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毛伟相关引起被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的行为不属于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 为,不影响本次交易。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辉熠贸易控股子公司寓泰控股持有鸿博股份 14.30% 1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超过 5%以上股 份的情况。 1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与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 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优化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谋求长期、 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同时,利用上 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二、未来 12 个月对鸿博股份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 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股份。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 务。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通过本 次交易获得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4 日,辉熠贸易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收购。 2020 年 11 月 4 日,辉熠贸易与出让方签署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收购办法》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管理 层收购,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2、经鸿博股份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 意; 3、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 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鸿博股份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5、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1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权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寓 泰控股直接持有鸿博股份 71,263,785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30%。 本次权益变动,辉熠贸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 尤玉仙、章棉桃持有的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3%。 本次权益变动后,辉熠贸易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8.0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鸿博股份 111,263,785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33%),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辉熠贸易及其 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鸿博股份董事长毛伟,将成为鸿博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构成管理层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鸿博股份的股份数 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尤丽娟 56,036,250 11.24% 34,236,250 6.87% 尤友岳 21,459,857 4.31% 16,459,857 3.30% 尤友鸾 10,452,000 2.10% 5,452,000 1.09% 尤玉仙 7,300,000 1.46% 0 0 章棉桃 900,000 0.18% 0 0 辉熠贸易 0 0 40,000,000 8.03% 寓泰控股 71,263,785 14.30% 71,263,785 14.30% 合计 167,411,892 33.59% 167,411,892 33.59%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辉熠贸易与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如下: 1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甲方(转让方):尤丽娟(甲方 1)、尤友岳(甲方 2)、尤友鸾(甲方 3) 乙方(受让方):辉熠贸易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协议签订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股份及转让价款 1.1 本协议所涉转让标的为: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合计 31,800,0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的 6.3811%,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转让给乙方。 序号 出让方 出让股份数(股) 1 尤丽娟 21,800,000 2 尤友岳 5,000,000 3 尤友鸾 5,000,000 合计 31,800,000 1.2 经各方协商同意,目标股份的转让总对价为 3.1800 亿元,转让价格为 10 元/股,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各方确认,不会因目标公司股份二 级市场价格的波动、现金分红等因素调整目标股份转让总对价。 1.3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以下简称“交割 日”)期间内,目标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目标股份因上 述事项所产生的红股均属于目标股份,目标股份转让总对价不发生变化。 1.4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内,目标公司如有现金分红的,目标股份 因现金分红所产生的孳息均属于乙方。 2、转让对价的支付及目标股份的交割 2.1 本协议生效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 3.1800 亿 元,其中 0.6251 亿元为乙方就本次交易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乙方应向甲方 1 支 付股权转让款 2.18 亿元,乙方应向甲方 2 支付股权转让款 0.5 亿元,乙方应向甲 1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 3 支付股权转让款 0.5 亿元。 2.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甲方应自目标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出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解除 目标股份上设定的质押,并于该等质押解除当日申请办理将目标股份全部质押给 乙方的质押登记手续。 2.3 各方应于按照本协议第 2.2 条约定解除目标股份上设定的质押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申请合规确认。各方如因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申请合规确认的,应在回复问询函并得到深交所认可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合规确认。 2.4 各方应于取得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确认文件之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涉 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各方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解除目标股份上对乙方设定的质押(如需)。 2.5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目标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期间,如果目标股份出现被 司法查封的,乙方有权在获悉目标股份被司法查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单方解除 本协议并要求甲方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 全部转让价款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返还款项 的,每逾期壹日,甲方应按应返还未返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各方另行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事宜。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3.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 履行本协议,并且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其对于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 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过其财产共有人同意。 (2)甲方合法持有目标股份,并对目标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目 标股份上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冻结、查封或 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除本协议已披露的质押情形外,目标股 1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份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依中国 法律可以合法转让给乙方。 (3)甲方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乙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重大遗漏、虚假或误 导之处。 3.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且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其对于 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违约。 (2)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履行本协议,股份转让价款的来源合法合规,并保 证依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承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和条 件,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收购方相关义务。 (4)乙方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是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重大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5)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以使目标公司合法经营。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全部签字、乙方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自签 署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辉熠贸易与尤玉仙、章棉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如下: 甲方(转让方):尤玉仙(甲方 1)、章棉桃(甲方 2) 乙方(受让方):辉熠贸易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协议签订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2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股份及转让价款 1.1 本协议所涉转让标的为: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合计 8,200,0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的 1.6454%,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转让给乙方。 序号 出让方 出让股份数(股) 1 尤玉仙 7,300,000 2 章棉桃 900,000 合计 8,200,000 1.2 经各方协商同意,目标股份的转让总对价为 8,200 万元,转让价格为 10 元/股,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各方确认,不会因目标公司股份二级 市场价格的波动、现金分红等因素调整目标股份转让总对价。 1.3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以下简称“交割 日”)期间内,目标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目标股份因上 述事项所产生的红股均属于目标股份,目标股份转让总对价不发生变化。 1.4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内,目标公司如有现金分红的,目标股份 因现金分红所产生的孳息均属于乙方。 2、转让对价的支付及目标股份的交割 2.1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当日应向甲方 1 支付 4,230 万元、向甲方 2 支付 900 万元;乙方应支付甲方 1 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3,070 万元应于目标股份提交办理登 记过户手续当日支付。 2.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3 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申请 合规确认。各方如因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申请合规确认 的,应在回复问询函并得到深交所认可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合规确认。 2.4 各方应于取得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确认文件之日起 3 个工 2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作日内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涉 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各方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解除目标股份上对乙方设定的质押(如需)。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3.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 履行本协议,并且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其对于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 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过其财产共有人同意。 (2)甲方合法持有目标股份,并对目标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截 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股份上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除本协议已披露的 质押情形外,目标股份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 承诺或安排,依中国法律可以合法转让给乙方。 (3)甲方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乙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重大遗漏、虚假或误 导之处。 3.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且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其对于 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违约。 (2)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履行本协议,股份转让价款的来源合法合规,并保 证依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承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和条 件,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收购方相关义务。 (4)乙方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是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重大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5)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以使目标公司合法经营。 2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全部签字、乙方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自签 署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 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协议转让股份 其中质押数量 其中限售数量 尤玉仙 7,300,000 7,300,000 0 除上述情形外,转让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 形,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协议双方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就股份表 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 下: 质权人 质押股数(万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截止日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420.00 2020-08-19 2022-02-18 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 350.00 2020-07-27 2020-12-30 吴驰 324.00 2020-07-22 2020-12-30 吴驰 1,000.00 2020-07-21 2020-12-30 马鞍山名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20-07-20 2020-12-30 四、其他 (一)上市公司组织结构及内控情况 鸿博股份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建立了相应的议事 规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则及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博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毛伟 董事长 - - 王彬彬 董事 - - 李娟 董事 - - 马万良 董事 - - 陶瑞宇 董事 - - 张红 董事 - - 胡穗华 独立董事 - - 董延安 独立董事 - - 何菁 独立董事 - - 胡伟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 丁艳 监事 - - 陈芙蓉 监事 - - 黎红雷 总经理 - - 陈显章 副总经理 32,550 0.01% 尹路路 副总经理 - - 李云强 副总经理 - - 田志文 副总经理 - - 何爱平 副总经理 - - 李泽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浦威 财务总监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组织结构和内控制度 1、信息披露义务人辉熠贸易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 辉熠贸易为一个有限公司,主要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经理毛伟、监事海靓。 辉熠贸易的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 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职权、议事规则,公司财务、会计等六个章节。 2、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的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 寓泰控股为辉熠贸易和河南禄捷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共同设立的有限 公司,主要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经理毛伟、监事潘萍、财务总监李韶俊。 寓泰控股的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 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2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职权、议事规则,公司财务、会计等六个章节。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定价依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完成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辉熠贸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尤丽娟、尤友岳、 尤友鸾、尤玉仙、章棉桃持有的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五)上市公司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博股份暂无实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收购的后续计划,鸿博股份近期亦无进行利润分配的后续计划。 (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公司的任 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其他公司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开封鸿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毛伟 董事长 董事长 公司 广州寓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开封市方迪汽车商贸园区开发 监事 有限公司 王彬彬 董事 - - 李娟 董事 - - 北京诺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马万良 董事 珠海云游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广东若铂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监事 陶瑞宇 董事 - - 张红 董事 - - 2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 职务 其他公司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胡穗华 独立董事 广东奥德克培训中心 董事 董延安 独立董事 - - 何菁 独立董事 - - 胡伟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 丁艳 监事 - - 陈芙蓉 监事 - - 黎红雷 总经理 - - 陈显章 副总经理 - - 尹路路 副总经理 - - 李云强 副总经理 - - 田志文 副总经理 - - 何爱平 副总经理 - - 李泽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浦威 财务总监 - - (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 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 号),福建证监局对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毛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浦威的监 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132 号),对公司财务总监浦威进行函告。 上述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属于一般诚信监管措施,辉熠贸易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毛伟相关引起被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的行为以及鸿博股份财务总监浦威被 出具监管函不属于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八)上市公司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 根据《收购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管理层收购,本次收购尚需 履行如下程序: 1、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2、经鸿博股份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 意; 3、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 4、鸿博股份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5、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九)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构成管理层收购,尚需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上市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声明等相关内容将于上市公司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披露。 (十)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 市公司的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尤氏家族及其关联 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股权收购价 款总额为 4 亿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筹资 金,主要来源于向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百利”)进 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 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根据辉熠贸易与金元百利签订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SGBAMC-NJYH-2020-003-ZQZR-HYMY),辉熠贸易将账面值为 4 亿元的应收 账款债权转让给金元百利所设立“金元百利中原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中原 1 号资管计划”)的并取得相应资金。根据辉熠贸易与金元百利签订 的 《 应 收 账 款 债 权 回 购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 SGBAMC-NJYH-2020-003-ZQHG-HYMY),辉熠贸易应向金元百利所设立的中 原 1 号资管计划分期回购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回购期限为转让价款付款日起满 18 个月之日,回购溢价总额为∑(S*6.99%*D/365),其中:S 为应收账款债权 所对应的金额,D 为付款日至到期日的天数。 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化”,资产委托人) 与金元百利(资产管理人)签订的《金元百利中原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合同编号:SGBAMC-NJYH-2020-003),中原 1 号资管计划为固定收 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采取封闭式的运作方式,河南能化委托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主要投资方向为现金类资产和河南辉熠贸易有 限公司、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投资债权类资产比例 为 80%-100%。 2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尚无未来 12 个月 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但是,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 质量的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可能在未来 12 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务进行优化调整。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 对鸿博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 计划,亦不存在主导鸿博股份进行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对鸿博股份资产、业务状况进行更为深入的 了解,并按照有利于鸿博股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产业结构优 化,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并提升股东回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若存在需要对上市公司或其 子公司进行重组等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 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 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章 程进行相应修改。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尚无对现有的员工聘用 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 策进行调整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 若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进行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业务 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上市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按照实 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鸿博股份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 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 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为保证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毛伟出具了《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 违规提供担保。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3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拥有 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 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 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3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 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毛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鸿博股份”)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鸿博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 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鸿博股份的控股股东身份进行损害鸿博股份 及鸿博股份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 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成为鸿博股份的第一大 股东,为了保护鸿博股份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毛 伟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鸿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在辉熠贸易、寓泰控股作为鸿博股份 5%以上股东期间,本公司、本 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鸿博股份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鸿博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 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 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 3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 涉及辉熠贸易、寓泰控股、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鸿博股份的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鸿博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鸿博股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 5%以上的交易之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交易之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 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辉熠贸易成立于 2017 年 3 月,其 2017 年-2019 年财务数据 已经河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豫兴华审字[2020]第 134 号”《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合 并报表口径)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20,600,937.49 696,610.95 233,250.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28,199.72 应收账款 85,355,044.04 应收款项融资 1,267,422.02 预付款项 92,508,396.45 83,914,899.00 180,580.80 其他应收款 125,873,684.50 352,400,000.00 6,400,000.00 其中:应收利息 83,008.33 存货 119,824,423.41 其他流动资产 4,702,113.55 流动资产合计 1,370,260,221.18 437,011,509.95 6,813,831.1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000.00 6,000,000.00 93,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5,973,103.94 投资性房地产 19,382,680.04 固定资产 541,827,358.86 在建工程 425,000.00 无形资产 50,203,270.16 商誉 516,019,996.22 长期待摊费用 30,681,508.82 3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28,234.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691,074.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63,432,226.79 6,000,000.00 93,500,000.00 资产总计 2,833,692,447.97 443,011,509.95 100,313,831.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149,874.99 应付票据 10,730,915.46 应付账款 80,753,946.26 13,453.00 预收款项 22,001,318.99 应付职工薪酬 19,812,463.25 应交税费 9,655,465.42 570,644.10 132,287.38 其他应付款 944,872,024.56 397,948,307.60 54,95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197,976,008.93 398,518,951.70 55,100,740.38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0,442,914.10 递延收益 10,762,773.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59,493.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265,181.14 负债合计 1,241,241,190.07 398,518,951.70 55,100,740.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未分配利润 -14,714,927.67 -550,102.35 89,41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4,927.67 -500,102.35 139,413.90 少数股东权益 1,597,116,185.57 44,992,660.60 45,073,676.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2,451,257.90 44,492,558.25 45,213,090.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33,692,447.97 443,011,509.95 100,313,831.18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4,419,797.76 减:营业成本 280,409,266.39 3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税金及附加 5,475,167.90 169,539.93 58,303.28 销售费用 21,410,273.76 管理费用 63,416,538.68 4,329,668.50 2,040,691.70 研发费用 17,187,386.69 财务费用 1,912,579.60 -63,796.67 -10,410.83 其中:利息费用 3,621,360.10 利息收入 2,121,907.08 65,203.06 11,760.83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21,649.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57,607.11 5,427,760.21 2,306,465.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617,901.3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45,802.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284,765.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6,990.9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678,184.72 992,348.45 217,880.95 加:营业外收入 234,834.25 减:营业外支出 244,753.85 1,456,897.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668,265.12 -464,548.56 217,880.95 减:所得税费用 8,659,761.26 255,983.99 54,790.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008,503.86 -720,532.55 163,090.8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008,503.86 -720,532.55 163,090.8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164,825.32 -639,516.25 89,413.9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44,173,329.18 -81,016.30 73,676.90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9,662,331.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80,804.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1,620,377.42 531,465,768.46 457,468,904.53 3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6,763,513.04 531,465,768.46 457,468,904.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0,718,508.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720,409.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163,305.78 150,000.00 5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5,185,218.74 559,936,103.89 411,111,31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787,442.79 560,086,103.89 411,161,31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976,070.25 -28,620,335.43 46,307,591.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4,731,897.60 31,152,1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81,596.00 2,375,659.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85,668.16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6,019,696.17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0,465,925.61 34,133,696.00 2,375,659.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3,190,969.82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95,009,542.19 605,050,000.00 203,4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432,656,228.44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0,856,740.45 605,050,000.00 203,4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390,814.84 -570,916,304.00 -201,024,340.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70,000,000.00 600,000,000.00 154,9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0,000,000.00 600,000,000.00 154,9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540,730.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46,919.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87,649.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312,350.70 600,000,000.00 154,95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187.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4,936,794.04 463,360.57 233,250.3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6,610.95 233,250.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5,633,404.99 696,610.95 233,250.38 二、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寓泰控股成立于 2017 年 3 月,其 2017 年-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 16-00059 号”《审计报告》,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 南分所审计,并出具了“大信豫审字[2020]第 00390 号”《审计报告》。 一致行动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合并报 表口径)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20,580,662.17 692,634.29 228,886.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28,199.72 应收账款 85,355,044.04 应收款项融资 1,267,422.02 预付款项 92,508,396.45 83,914,899.00 180,580.80 其他应收款 125,873,584.50 362,400,000.00 6,400,000.00 其中:应收利息 83,008.33 存货 119,824,423.41 其他流动资产 4,702,113.55 流动资产合计 1,370,239,845.86 447,007,533.29 6,809,466.8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000.00 6,000,000.00 93,500,000.00 4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5,973,103.94 投资性房地产 19,382,680.04 固定资产 541,827,358.86 在建工程 425,000.00 无形资产 50,203,270.16 商誉 516,019,996.22 长期待摊费用 30,681,508.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28,234.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691,074.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63,432,226.79 6,000,000.00 93,500,000.00 资产总计 2,833,672,072.65 453,007,533.29 100,309,466.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149,874.99 应付票据 10,730,915.46 13,453.00 应付账款 80,753,946.26 预收款项 22,001,318.99 应付职工薪酬 19,811,963.25 应交税费 9,655,465.42 570,644.10 132,287.38 其他应付款 219,695,024.56 52,993,307.60 流动负债合计 472,798,508.93 53,563,951.70 145,740.38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0,442,914.10 递延收益 10,762,773.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59,493.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265,181.14 负债合计 516,063,690.07 53,563,951.70 145,740.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80,000,000.00 400,000,000.00 1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5,369,879.07 -556,418.41 163,72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64,630,120.93 399,443,581.59 少数股东权益 1,552,978,261.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17,608,382.58 399,443,581.59 100,163,726.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33,672,072.65 453,007,533.29 100,309,466.82 4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4,419,797.76 减:营业成本 280,409,266.39 税金及附加 5,473,917.90 169,539.93 58,303.28 销售费用 21,410,273.76 管理费用 63,212,448.68 4,329,668.50 2,036,141.70 研发费用 17,187,386.69 财务费用 1,911,818.26 -64,184.37 -6,496.47 其中:利息费用 3,621,360.10 利息收入 2,121,907.08 7,846.47 加:其他收益 11,121,649.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57,607.11 5,427,760.21 2,306,465.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617,901.3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45,802.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284,765.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6,990.9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884,286.06 992,736.15 218,516.59 加:营业外收入 234,834.25 减:营业外支出 244,753.85 1,456,897.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874,366.46 -464,160.86 218,516.59 减:所得税费用 8,659,761.26 255,983.99 54,790.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214,605.20 -720,144.85 163,726.4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214,605.20 -720,144.85 163,726.4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813,460.66 -720,144.8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45,028,065.86 4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9,662,331.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80,804.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1,398,738.76 231,416,156.16 402,509,990.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6,541,874.38 231,416,156.16 402,509,990.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0,718,508.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714,409.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162,055.78 150,000.00 5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4,987,128.74 559,936,103.89 411,106,76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582,102.79 560,086,103.89 411,156,76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959,771.59 -328,669,947.73 -8,646,773.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4,731,897.60 31,152,1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81,596.00 2,375,659.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85,668.16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6,019,696.17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0,465,925.61 34,133,696.00 2,375,659.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3,190,969.82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35,009,542.19 5,000,000.00 93,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432,656,228.44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0,856,740.45 5,000,000.00 93,5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09,185.16 29,133,696.00 -91,124,340.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0,000,000.00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0,000,000.00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540,730.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46,919.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87,649.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312,350.70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187.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4,920,495.38 463,748.27 228,886.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2,634.29 228,886.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5,613,129.67 692,634.29 228,886.02 4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情形,并已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4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辉熠贸易、寓泰控股工商营业执照 2 辉熠贸易、寓泰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辉熠贸易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文件 4 本次交易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辉熠贸易与金元百利签订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应收账款债权回购合 5 同》 6 辉熠贸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辉熠贸易、寓泰控股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 7 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 明 辉熠贸易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 8 买卖被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辉熠贸易、寓泰控股就本次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辉熠贸易、寓泰控股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10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 辉熠贸易、寓泰控股最近 3 年的财务报表 12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4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伟 2020 年 11 月 9 日 4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伟 2020 年 11 月 9 日 4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 文 林 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9 日 5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伟 2020 年 11 月 9 日 5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伟 2020 年 11 月 9 日 5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州市 股票简称 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 002229.SZ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河 南 辉 熠贸 易 有限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 开封市 名称 公司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 变化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为 上市 公司 否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 毛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 是 □ 是否对境内、境外 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否 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明公 两 个 以 上上 市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股 5%以上 司家数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收购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票种类: 普通股股票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 0股 (包含一致行动人时为:71,263,785 股)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0% (包含一致行动人时为:14.30%) 股份比例 本次收购股份的 变动种类:协议转让;变动数量:40,000,000 股; 变动比例:8.03 %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 5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 是否拟于未来 12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个月内继续增持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 问 本次收购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 否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5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伟 2020 年 11 月 9 日 5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伟 2020 年 11 月 9 日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