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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 座 21 层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发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辉熠贸易
有限公司受让尤氏家族所持公司 8.03%股份的议案》。
    根据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尤玉仙、章棉桃(以下合称“尤氏家族”)与河
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一)、(二),尤氏家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40,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8.03%)协议转让给辉熠贸易,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辉熠贸易将持有公司
股份 4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03%;同时,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公司 71,263,785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30%,毛伟先生作为河南
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及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
的比例为 22.33%,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毛伟。本次辉熠
贸易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尤氏家族所持公司 8.03%股份,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事项。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已经达到二分之一,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了公司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协议转让暨构成管理层收购涉及其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已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做出决
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取得全部(3 位)
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
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尚须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