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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章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有关内控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
为,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审慎对待和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外担保
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
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于正常资金往来,符合有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
项。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董延安 何菁 钟鸿钧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