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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 座 21
层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6 名,
亲自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
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 。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商业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期限 24 个月,将根据银行要求以公司所持有的部分
资产(如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抵押
担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选择银行、决
定各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有权人办理签署相关贷款文
件手续及资产质押、抵押手续,此次授权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上述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主要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公司经
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通过持有的资
产为自己授信借款而做的质押、抵押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
    本次拟申请的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率为 59.53%,截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4)。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