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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2-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广东宝乐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51.00%股份。(上述交易以下总
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
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收购标的资产为广州科语 51%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包
括并不限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等,相关事项已在重组预
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本次重组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该企业不存
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在各方均能严格履行相关交易协议的情
况下,标的资产转移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前,公司及标的公司独立运营、资产完整。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继续保持必要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和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毛伟也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
诺。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