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03-0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独立
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张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我们同意推举张晨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延安 钟鸿钧 吴松成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